1 、總則
1.1 本規(guī)則依據《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》(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和國家質檢總局第17號令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制定。
1.2 本規(guī)則適用于額定頻率50 Hz、額定工作電壓為380 V(400 V)、額定工作電流6 A~630 A的直動式,三極機電式,控制回路輸入電源為交流的整體式交流接觸器的能源效率標識(以下簡稱標識)的使用、備案和公告。
不適用于外加節(jié)電裝置、家用和類似用途的接觸器及半導體接觸器(固態(tài)接觸器)。
2 、標識的樣式和規(guī)格
2.1 標識為藍白背景的彩色標識,長度最小為40 mm,寬度最小為27 mm。
2.2 標識名稱為:中國能效標識(英文名稱為CHINA ENERGY LABEL),包括以下內容:
(1)生產者名稱(或簡稱);
(2)產品規(guī)格型號;
(3)能源效率等級;
(4)吸持功率(VA);
(5)額定工作電流Ie或同一殼架等級額定工作電流范圍;
(6)依據的能源效率國家標準編號。
2.3 標識的最小樣式和規(guī)格見附件1。
3、 能源效率檢測
3.1 吸持功率(VA)的檢測方法依據GB 21518的現行有效版本。。。詳情請查看附件

